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中国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扞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举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约10:01)南京上空将鸣放警报1分钟。
请为死难同胞默哀
如果你听到警报声,无论在做什么,在哪里,都请停下来,为遇难同胞低头默哀1分钟。如果你在开车,请停车鸣笛致哀。请尽量穿着素色衣服,寄托对遇难同胞的哀思。同时请停止一切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