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通过问答方式,帮助大家了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一、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哪些权利?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普法讲堂: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的全部体能和智力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他人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要告知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应当接受哪些教育?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普法讲堂: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理想、道德、科学、文化、法治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培养“五爱”公德,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律基石,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