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机动车的不断增加,一方面证明了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交通方面的安全隐患,比如危险驾驶问题。
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使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行为人自己没开车,也同样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放任其驾车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他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对驾驶人工作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
1、公职人员醉驾的,除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被开除公职。
2、公司职员醉驾,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营业车驾驶人醉驾,可能面临失业风险。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希望所有公民都能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为构建文明出行、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