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越来越繁重,信访问题作为影响社会稳定中的重要隐患之一,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最头疼的事,甚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令各级领导望而生畏,个别基层领导为了达到暂时的稳定而不择手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为什么相当一部分群众不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合理诉求,而是通过到上级党政部门去上访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认真调研,如何才能引导上访群众由信访转移到相信法律上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自己的诉求?本文就当前信访案件的现状、形成信访案件的根源以及解决信访问题的途径进行粗浅探讨。
一、当前信访案件的现状
通过对近两年来我县受理的县级以上信访案件分析,信访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是群众的信访意识强烈。遇到矛盾纠纷不是找调解机构或司法部门解决问题,而是最先想到上访,认为上访能解决所有问题,甚至涉法涉诉问题也不走诉讼渠道,认为权大于法,党委政府领导可以解决所有问题,通过信访解决问题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快,相信上级部门不信下级部门,相信上级干部不信基层干部。
二是范围广、人员多。在信访案件中,涉及行政、司法、民间纠纷、债权债务、判决执行等等方方面面。在信访人员的构成方面,有群体访,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甚至几百人,他们都有着共同的利益追求;有个人访,为个案、为家庭纠纷、为邻里纠纷等等,都是基于某种个人的利益诉求,因此接访任务繁重。
三是个别上访者动机不纯。大部分的上访者是为了真正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也有个别缠访、闹访户是想借上方之机,利用一些基层干部害怕群众上访而丢掉“乌纱帽”的顾虑,尤其是在党和国家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动期间,以到北京、到省会上方为借口,趁机敲诈勒索。
四是信访案件解决难度大。有的涉法问题已达多年,证据早已无法采集,当事人仍坚持上访;有的不满意处理结果,坚持上访等等。有些信访案件涉及多个部门,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所能解决的,这些问题处理起来都比较困难,需要党委、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二、目前上访问题严重的原因
造成上访的原因有很多,有社会发展因素,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因素和人为的原因,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当经济发展达到年均10%左右的增长率的时候,也是社会矛盾发展的高发期,而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这样一个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改制的加快,贫富悬殊的拉大,人民群众需求的扩张、法制意识的提高等等,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同时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
二是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人治思想严重。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思想的积淀,一些人治思想、官本位思想还在群众中广泛存在,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陈旧观念影响还很深,导致群众有纠纷,有矛盾不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而是相信政府,相信领导能解决一切问题。认为党领导一切,就什么都可以插手。另外,在客观上却有个别不懂法的行政领导越权行政、违规办事,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是导致上访案件增多的思想根源。
三是执法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目前绝大部分执法者自身素养较高,能够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但是也有个别执法者业务素质不高,由于法律水平低、综合素质差,办错案,引起群众上访。也有的是因为政治素质不高。办案过程中单纯就办案而办案,不能把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有些个案,单纯从法律的角度看,可能没错,但是要从整体的社会效果看,有失公正,因此,引起群众上访。还有的是群众工作能力差,遇有想上访的群众,不是通过想办法化解矛盾,而是越管越乱,越办越糟,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不可收拾。甚至有的执法者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诉求推、拖、靠,对上访群众冷、横、硬,不敢主持公道,不是尽快解决问题,而是来回和稀泥,做老好人,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引起上访。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当前,针对信访问题突出的现状,应当正确地认识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有群众上访,首先说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相信党和政府能替他们说话,为他们办事;其次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能令所有的群众满意,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还需要改进和提高。要解决信访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引导。
1、有关执法部门要正确看待信访。道德是做人的底线,执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有上访说明可能存在不公正的地方,因此不能把信访看成是洪水猛兽,恨不得杀之而后快,要采取既“堵”又“疏”的办法。作为执法者不能害怕信访,既不能躲,也不能藏,对来访者要做有理推定,认真核实,以理服人,科学引导,息诉罢访,想尽办法解决才是唯一出路。
2、上级部门应制定化解信访的科学决策。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信访量和信访的级别作为一种考核政绩的手段,上级部门给下级部门层层加压,信访问题严重的甚至要丢掉“乌纱帽”。仅用这种政治压力,高压政策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办法。有些部门为化解信访,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办法,更是不可取,上访人一上访,不去解决问题,而是给一些钱,保持暂时的安宁;问题得不到解决,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使得信访问题越闹越凶。这样对执法者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信访者的上访动力却越来越大,不仅不能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甚至会适得其反。上级部门应合法合理处理信访问题,对于违法信访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依法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对于涉法涉诉的引导他们到诉讼渠道上来,并加快诉判进度,尽快解决问题,彰显法律的权威,以教育其他信访人员;对于合法信访的其它问题,要责成责任部门、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上访人协商解决办法。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解决问题的优势,因为基层是发生问题的第一场所,村干部对本村群众的矛盾相比较上级部门来说应该最清楚。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执法部门要真正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下乡普法,入村普法,以案释法,不能流于形式,而要真正地走到群众中间宣传法律,宣传法律解决问题的优势和效力,并针对具体问题引导群众怎么做。在加强普法宣传中可以采取包村的形式,看哪个单位的普法效果好,不仅要宣传法律,还要宣传信访知识、国家政策等,让群众知道怎么去维护、实现自己的权益。
4、大力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首先提高法律素养,不能只是简单地履行职责,而要高质量地执法。要全面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刑事政策、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等等。不仅要学习用到的法律,还要系统地掌握,宏观地理解,要把立法者的意图、法律具体规定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这样在执法中才能游刃有余,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其次是提高政治素质,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出于真心、公心解决群众诉求,而不是横挑眉毛竖挑眼。要坚持法律公正的时效性,在最短时间内维护公正,才是法律的本义。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三是提高大局意识,要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观,执法考虑大局,考虑政治,不能简单地为办案而办案,而要从实际出发,摒弃部门主义和片面执法的意识,养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观,切实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