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完善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将担负起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的使命。这份国家送给未成年人的礼物,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将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情景再现
老师:校长,有学生家长向我举报,咱们学校发生了对学生性骚扰的行为,经我初步调查,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学校的声誉,我是不是组织当事双方私下和解?
校长:对于性侵害、性骚扰,我们有明确的工作制度,有这种情况,我们不能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教育局进行报告。
老师:好的,我立即报告。
普法时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