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将至,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十一”期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值班室内值班值宿,不得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实行领导在岗带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出现。
2、公务用车在无特殊情况的条件下,必须入库封存,并从即日起至假期结束期间,所有公务用车内一律不得存放个人过节礼物等物品。
3、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醉驾。
4、各部门要认真保管好案卷、重要文件等材料和物品,下班前务必断电、关好门窗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传阅文件的请及时阅办,请务必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交回办公室。
5、上级有关部门将通过明察或者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察,并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6、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 。10月8日上班、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6:30。
7、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全体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省。假期却有需要出省的同志必须报备(含文员、公益岗位等)。《外出报备表》经部门负责同志、分管院领导签批后,交到院办公室。
8、假期请勿前往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区,有疫情症状或者与相关人员接触的请第一时间做好防控措施,并立即报告本部门主任和分管院领导。
9、《十一假期值班表》及《外出报备表》均已上传院内网。
最后,祝愿全体同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假期。
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